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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河口光联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400吨类胡萝卜素中间体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信息第二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8年12月29日修编)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2019年1月1日)要求,目前《老河口光联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400吨类胡萝卜素中间体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送审稿)已编制完成,现在对老河口光联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400吨类胡萝卜素中间体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有关信息进行第二次公告,公告内容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老河口光联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400吨类胡萝卜素中间体项目
建设单位:老河口光联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为了提升企业竞争力,老河口光联科技有限公司拟在现有厂区东侧投资14000万元,建设年产1400吨类胡萝卜素及配套中间体项目。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为:土建厂房6000平方米,建成年产1400吨类胡萝卜素中间体生产线,其中:十碳双醛200吨/年、丙烯基醚400吨/年、原甲酸三甲(乙)酯200吨/年、2,5-二甲氧基二氢呋喃600吨/年。
二、项目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老河口光联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贾总 15871018296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襄阳众鑫缘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邹工 0710-3069852
(注明“老河口光联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400吨类胡萝卜素中间体项目”)
四、环境影响工作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1.工作程序
①评价机构接受建设单位委托,并研读项目设计和规划文件和有关法律法规;
②现场初步踏;
③识别环境影响、筛选评价重点;
④工程分析和环境现状调查(同时委托环境监测机构进行环境现状监测);
⑤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⑥提出环境影响减缓措施、给出评价结论、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
⑦建设单位报送襄阳市生态环境局审批。
同时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全过程的公众参与,征求公众对本项目有关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态度,并将其反映到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的公参专题中。
2.工作内容
①对项目进行分析,了解项目概况和主要环境影响因素;
②环境现状调查与监测,掌握建设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现状;
③预测、分析、评估项目对环境空气、水环境、声环境、土壤环境、生态环境等方面的影响;
④制定相应的环境影响减缓措施;
⑤进行环境经济损益分析;
⑥公众参与;
⑦给出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明确结论。
五、征求意见的主要事项
1.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本项目征求意见的范围主要是针对项目拟建地周边的居民及有关单位团体,也欢迎其他关心本项目建设的群众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2.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①征求公众对本项目的认同程度:包括公众认为本项目将带来的益处、不利影响和对项目选址、建设的总体态度。
②征求公众对本项目建设应注意和解决的主要环境问题的意见、建议和要求。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本次征求公众意见的形式主要为填写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调查表(见附件1,可自行下载),另外公众还可通过信函、电子邮件和电话等方式反映其意见。
七、公示起止时间
公示期为自公示日起10个工作日。
附件1:公参公众意见.pdf
附件2:老河口光联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400吨类胡萝卜素中间体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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