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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洁生产环境信息公示
发布时间:2020-04-15
1 总则
为自觉履行保护环境的义务,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按照国家相关法规以及标准等要求,结合我公司的实际生产情况,制定环境信息公示内容。
2 依据
《清洁生产审核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环境保护部令第38号);
《省环保厅办公室关于发布湖北省2018年度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重点企业名单的通知》
鄂环办[2018]36号:
3 环境信息公开内容
3.1 基础信息
公司名称:老河口光联科技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陈学金
地理位置:老河口市科技产业园横二路东段
3.2 有毒有害原料使用情况
名称 |
数量 |
用途 |
液氯 |
180吨/年 |
原料 |
甲醇 |
300吨/年 |
原料 |
呋喃 |
300吨/年 |
原料 |
3.3 有毒有害物质排放情况(根据环评批复和验收监测报告、实测数据)
污染物名称 |
排放浓度 |
排放量 |
备注(废气/废水) |
CODcr |
≤500mg/L |
5.23t/a |
废水 |
氨氮 |
≤25mg/L |
0.37t/a |
废水 |
SO2 |
≤50 mg/ m³ |
0.13/a |
废气 |
NOx |
≤200 mg/ m³ |
0.7t/a |
废气 |
3.4企业危险废物产生及处置情况
我公司的产生的危险固体废物主要包括精(蒸)馏残渣HW11(900-013-11)、活性炭HW06(900-406-06 ),全部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湖北中油优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3.5企业环境风险防控措施情况
我公司已按照相关要求编制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通过老河口市环境保护局的备案。
老河口光联科技有限公司
2018年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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